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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她就毫不留情在短信上告诉我遭遇了破飞机。那小区是深圳较早前建立的,是有点旧了,但很怡静,晚上走在林荫里,灯光从树叶的缝间无序地碎碎的印在水泥汀上,微风适时地吹起,似乎有一种感觉,那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是叫浪漫吧,当然,缘于有她在身旁。

    七拐八弯,终于走到她的家门口,其实不算是家吧,我更习惯称之为窝,一个人的屋子何以称之为家?呵!

    她的同房看着我和她进来,一副很惊诧的样子,她的惊诧引发了我的心虚,还真的怀疑是不是自己实在长得太丑了吓着她了,但想到至少自己比武大郎要俊美得多之后,愧疚之心就立时消了。

    后来她告诉我,我是第一个进她的房间的人,这话应该不假,从进门时她同房的表情可以判断出来。那时心里不由泛起一阵豪情,在心里狠狠地臭美了一番。在她走出门的时候,我默默地感谢了毛主席他老人家足足三遍。人总是需要寻找支撑点,也许这些点滴都是我们走下去的可以倚借的力量。对一些敏感的话语,我们总会不由自地猜测,揣磨话的背后是否有着深一层的寓意,那怕就是一种空洞的错位的自我臆想,但止不住会去想。

    再次出门已是夜晚近九点了,车上我问她:

    “想吃点什么?”

    “什么都不想吃”一如既往的率真。

    “那出来干嘛?!”

    “就想溜溜。”

    “好夕吃点吧”

    “那就去喝粥吧”

    “呼”车如疯狗般撤开四“蹄”扬长而去。

    在晒布路那一个家潮州饭馆,我们在宵夜的时间里进晚餐。这里的潮州大碗粥煲得很棒,下粥的小食也做得很有特色。如果要找一个词来形容她,我当时的感觉就非“至情至性”莫属了,一点不忸怩,说话,待人,做事都是那个样,怎么想就怎么做,从来无需过滤,不信你看她喝粥的样子。呵,这样,我喜欢,真的。

    对于感情,人们总喜欢凭着的在一起的相处的细节在进行猜测和判断,有时猜对了就美其名曰心有一灵犀一点通,其实我觉得称之为瞎猫碰着死老鼠更为贴切。感觉其实压根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精神毒药,尤其是你对一个异性有了感觉,那一种如沐春风的良好感觉无异于你刚服了慢性毒药,更要命的是,这个时候你却往往以为自己刚喝了十全大补汤,可能还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自欺,如果你高明到能把自己不留痕迹地骗倒,幸福就降临了。

    两次接触,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这一点似乎无可怀疑。对此我可能找出很多例证,譬如我的梦境开始有她的影子;譬如我在一天至少有二十四小时都会想起她,一想起她心里就象暗房里透进了阳光;再譬如关于她的一切我都会无意识地产生浓厚的兴趣;诸如此类可能说出一大篓。总而言之,一想到她就似乎拥有了快乐,仿佛拥抱着阳光,其实快乐原来也可以很简单。寂寞告诉过我,喜欢一个人不是坏事,当然,如果喜欢一个并不喜欢自己的人那就一定不是好事了,但在开始喜欢一个的时候往往会忽略后者,正如我当时就只认准了前者。

    和她的聊天还是很愉快,这种愉快基本上来自不需要拐弯,不需要太多的揣摩和过滤。对她,也由影子转为活生生的人,就象绘画由写意到写实一样。喝着清香的玫瑰茶,对着笑吟吟的她,幸福似乎真的来了。

    她是学艺术的,其实学艺术的人总喜欢的把自己打扮不象个人样以体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譬如男的喜欢留着如杂草从般的头发,头发上最好还趴着几个蚤子。还好她看上去跟常人无异,短短的碎发,浓密而又略带点金黄,显然是曾经被刚学染发的弊足理发师摧残过。对艺术我是怀着深深敬意的,虽然自己不懂,为此,觉得她应该是挺有品味的。品味是很重要的,我是这么觉得的,试想,如果身边的她对着黎x郭xx之流的高声赞叹其歌声是多么多么动人,我想哪怕我在吃着肯德基喷香鸡块我也百分之百会吐得满地找牙。所幸的是,她喜欢的是蔡琴与王菲,蔡琴的歌是我所喜欢的,喜欢她用心唱歌,唱歌能唱出意境的不多,我想蔡琴是其中一个,王菲的歌我所不熟悉的,她的歌我很少涉猎,但至少她的歌还是有点味道,有些思考,有些寓意,至少不会无爱呻吟。于是我认为,在音乐上,我们至少还是有共同语言,到了无话可说的时候,起码还可以说说音乐。

    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相信别人的人,因为我总是以自己的对人的心态去判断别人。譬如她对我说她不喜欢帅哥,她的思维很传统,她绝不会不结婚就与他人同居等等,只要她说了,我就会深信不疑,并且毫不犹豫地觉得她就是一个很心灵很纯净的绝种淑女。我不懂得如何不真实地对待别人,包括我喜欢的讨厌的身边的远方的熟悉的陌生的人,我认同“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待人之道,我可以对着一个人不说话,但不想一个手掩着胸口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敷衍。因此,基本上我真实地活着的。从见她的第一面起,我一直认为她也是很真实的生活,包括现在,我也从未改变过这一种判断。我想这也是我们能一步步走近的决定因素。本质上,我是一个很自卑的人,虽然周围的人都以一种相反的方向给我下了定论:自傲,可能是我的这种无意识的自卑常以一种自尊形式出现着而给人的一种错觉。其实现实中也并不比别人差些什么,但这一种感觉就象鬼魅一样挥之不去,左右着我的生活。这种自卑或衍生的自尊其实都不是刻意的,相反常常是无意识的流露。其实我也想去改变这一种心态,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一样,改变起来比移山还难,就如我的忧郁与敏锐。

    第二次见她的那一夜,我逗留到深夜,似乎是记得在她将入梦时候离开的,不曾忘记泛困的她迷迷糊糊地说着:你继续跟我说话吧,我听着。是的,她听着,在听着中睡了。看着她蜷缩在床头的样子,就象是一只猫,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蹦出那么一种比喻,那时看着她的时候无意识之中就蹦到脑海。她确实是很累了,虽然她也想撑着不睡,但还是闭上了眼睛关闭了意识。睡着的她显出特有的温柔,也许应该说,她只有在睡着的时候才会显现温柔的一面,平时的她就象是带刺的玫瑰,也许这是一种隐性的自我保护吧。没有谁愿意受伤,于是人们常在心内筑起了围墙,隔离了伤害,也隔离了关爱。说不需要爱情的人,其实很可能比任何人更渴望拥有,只是因为害怕得而复失而选择了拒绝罢了。

    帮她盖上被子,我悄然离去。走在小区静谧的幽径上,已是凌晨二点了,人在专注的时候总是忘了时间。这个时候已是深圳深秋了,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季节,黑夜独行,有一丝凉意袭来,但心里还是无由地泛着暖意。

    一度我奔走于洪湖与华强南路那一段路上,那一段曾经引领我通往快乐与幸福的路。不认路的我竟然也能将这一段路深深地印在脑子里,如今,我想即使我是喝了一整瓶55度的二锅头,我也还能一步不差地开着车子到达她那个房子背后不远的停车场,然后信步停在那个生诱的铁门前。在那一个多星期,每一天都奔走于深圳的黑夜里,其实在办公室坐了一整天,本来是够累的,平时一般是足不出户了,但那一段日子却总觉得不会疲累似的,由此可见精神的力量是惊人的。当距离似乎在一点一点移近的时候,那一种感觉是神奇的,美妙的。

    不可否认,我是有所求的,其实生活很多时候都是因为有所求而美好走来,不是吗?

    那是一个最普通不过夜晚,实在受不了每晚的泡面晚餐,约了几个同事到窝里聚餐。一帮人正在沃尔玛的菜市里象没头苍蝇一样在转悠的时候,电话响了。竟然是她,当时觉得挺惊奇的,因为平时总是我打电话给她,很少能接到她的电话。另一端传来是依然是她那没头没脑的声音。下班前曾给过她电话,她说着晚上与一个mm有约。原来那mm临时公司有事,她给放鸽子了,说晚上没地方去,现正在华强北那边荡着,接着又是一阵痛快的雅骂。“嘿!那有什么那丧气的,人家也不是故意,意外的事谁也想不到,宽容一点吧。”我笑着对她说:“我正准备做饭吃哪,你就过来吧。”“好啊。”总是那么直接了当,没有半点的含糊。本来说好要我要下厨的,因为她的不期而至,结果只能把那一摊繁杂的厨事扔给了前来作客的同事。为此,我至今仍会在上下班的交通车上受到了同事们的严厉批判。吃过晚饭。前来聚餐的同事都自认为很识趣地先行而走,包括我的室友,虽然我一再私底下跟他们说没关系。

    看着她在云南拍的照片,虽然是傻瓜机拍的,蓝的是天白的是云绿的是水黄的是花美的是人,每一张都显得那么动人,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美呆了。没想到比我去西藏拍得要漂亮得多,由此看来摄影并不一定需要很精湛的技术,这也是她最得意的时候了,每次对旁人说到摄影的时候,这是她必举一个例证。我抽出其中一种说,这张是我的,她扁着小嘴说为什么要给你,不给。我笑着说由不得你了,现在是枪杆子里出政权,强者说了算。其实拿照片颇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味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总想在找寻一些情感存在的证据,要一张照片可能也是获取证据的一种方式吧,现在看来很可笑,回想起来这反而显得自己的脆弱和信心不足,正因为这样,在潜意识才会想着找寻一些寄意。

    她似乎是一个静不下来的人,坐了一会就总想找些什么事做做。问我有没有电动玩具,我说我已经没有童心了,玩具这东西这辈子就跟我无缘;打开电脑,又问有没有游戏玩,我说除了win98自带的纸牌之外别的没有;后终于想起听音乐,问有没有王菲的cd,我抱歉的笑笑说,cd有近百张,可还真的就没有王菲的。她连连说没劲,最后还是找一张周星驰那没有内容的喜剧片千王之王来看,总算找到一点人兴趣的东西。周星驰的片子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的东西,但不失是无聊时打发时间的良药。那片从头到尾都是一些无由的笑料,陪着她看的时候,也禁不住哑然失笑。看到兴处时,她总是笑得又蹦又拍,几次趴在我的肩头笑得浑身打颤,两手还不停地拍打,打在胸口和背上,硬生生的痛,但心里还有点臭美,那时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犯贱。是不是每一个坠入某种感觉的人都会这样就真的不得而知了。

    在她去云南之前,就曾说过要带她去阳朔,那是深圳自助式户外活动爱好者走得最为多的一条路线,西藏回来之后,可能是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却巫山不是云”的心态,对“深圳磨房”的一些活动几乎都引不起兴趣了。恰好在那一段时间,几个常一起爬山涉水的网友相约成行,准备去阳朔一游,于是带上了她。

    由于大多都是上班族,时间总是我们出行最大的障碍,就只好选在星期五的晚上出行。那一天车子启程的已是晚上九点钟,穿梭于深圳的干道上,竟然发觉深圳的夜色也是那么的躁动,到处是闪烁的霓虹,黑夜的深圳,依然到处是匆匆的人群,他们从哪里来,又将走向哪里不得而知,每个人都是那么奔忙着,也许他们也象我一样,在一股无名的力量牵引下停不下来,不知方向在哪里,不知道终站在何处,只是双脚不停地迈开,走在路上。所幸的是,今夜我可以稍停一下脚步,以另一种心态却观望这个城市,和在夜幕下涌动人流,想一想自己,和要走的路。

    由深圳至阳朔,将近十个小时的车程,十个小时憋在车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那一次的出游心情很好,毫不讳言是因为有她。其实本来就是因为有她同行才有出行的。夜,贼黑。她斜斜地靠在肩上,想睡了。汽车在飞驰着,起伏地波动扰动着,她的头也随着摇来摆去。我揽她入怀说:“睡吧,这样会好些。”她泛着笑闭上了眼睛。其实那一夜真的好累,但我却一夜未曾合眼,几乎姿势都未曾动过,为的只是让她能睡得更安稳一点。虽然现在想起来有点可笑,但如果会有再一次,我还会这么做。为了一份感觉,我可以做任何事。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就象拥有了找寻二十多年的梦。那时,我想我应该不仅仅是喜欢她了,真的。

    阳朔之游,虽然一直下着细雨,但心里一直洒着阳光。忘不了骑着自行车走在乡间小路上那一截美好时光。雨初停,天还有点阴,但天空是干净的,空气是清鲜的,心境是明亮的。那一天的路泥泞着,有一段路几乎是自行车骑着我走的,但感觉很好,那一段路,我还会去走,一个人走,还是骑着自行车,但会背着照相机,抛弃匆忙。

    忘不了,上坡时她嚷着推她一把的情景,穿着短袖绿毛线衣的她在风中显得很美,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风拂着短发,迎着风,带着笑,美本无形,只在于心。她的笑容是灿烂而干净的,也是我不可抗拒的,每次看着她的笑,我就会无由地开心。听到她的嚷嚷,我总会疾驰到她的身侧,然后左手把住车的方向,用右手使劲地将她连同她的车子死命地往坡上推。其实那是很累人的事,推起来不容易,力一下子用得不巧很可能就连人带车四脚朝天。那时却推得很起劲,即使是大汗淋漓也还乐在其中,可见快乐是无由的,而且与疲累无关。

    快乐毫不吝啬地在我身边萦绕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在最后的一天的清早,她懊恼的抱怨告诉我,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从云南带回来的那块心爱的玉丢了。把旅馆几乎都翻了一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经过大伙的一番严密的推断,应该是在前一天晚上在西街狂购时试衣弄丢的。于是与她直奔那家店,更不幸的是那家店还没开门。因为时间紧的关系,大清早就要赶着游玩,等不及商店开门,于是决定下午回来的时候再找店主。下午终于找到了那家服装店,可是却无法找到那块丢失的玉。暴风雨来临了,在那一刻,我领略了另一种暴风雨的威力。当承受那劈头而来的怨气,那时止不住觉得无由地委屈,甚至眼眶都蓄了咸咸的液体。其实自己并不一个脆弱的人,但面对委屈却也束手无策,也不想去安慰她,因为明明知道安慰并不起作用。只是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宽容之心,却包容她的无理。在赶车的路上,一路无言。她,伤心夹杂着气恼。而我只是漠然平视着前路,无言地走。从生活的角度来说,她是一个没头没脑的人,她甚至不会料理自己,而且经常丢三拉四,这玉的丢失,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认识她不到两个月里,她丢了三部手机一个钱包,还有这次的一块玉。手机钱包她都不在乎,丢了之后,还笑嘻嘻地打电话的另一头告诉我,但这一块玉的丢失显然她很在意,似乎刺痛了她的心。对此,我亦无能为力,除了苍白无力的安慰我不能再做些什么。于是就默默地承受着劈头泼过来的怨气。在回去的路上,我的心情已经被搅得象浆糊一样,一路沉默着。在车上,也许她的气开始回落,终于可以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带着歉意的笑问我:“我刚才是不是很过份?”我淡淡地笑笑。没想到她会道歉,当她一本正经地说着“对不起”的时候,虽然一直感到委屈,但我还是平静地说:“你能意识到,我很高兴,这对于我来说,真的不算得什么,只是觉得很无辜,如果你觉得撤撤气会好受的,我愿意承受。但我还是希望你以后在与人相处的时候,能够尝试去理解别人的感受。”她不好意思地笑笑。

    那一段日子,我感觉自己似乎抓住了些什么,但当后来摊开手掌的时候,才发觉手心里什么也没有,除却空气。

    那一天别过那位与同“残”的天桥乞丐,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着,在深南大道上游魂。无绪走上公交车,任由它带着自己走着,那时觉得心里很堵,前方没有终站,当那辆双层旅游巴士开到华强路北路时候,看着煦煦攘攘人群,无由地走下了车。沿着华强路往南走,走到深圳河的边上那就是她住的地方,意识还是离不开她。置身在人海里,晃悠着。

    那一天是她的生日,夜幕降临的时候,还是开着车往那个方向奔。不知道她在不在,没有手机就中断了联系,只好碰碰运气了。灯亮着,有人在。于是敲门,应声,是她,上帝保佑。一副蓬松的样子:“你怎么知道我在家?”“我也不知道,只是碰碰运气。”屋里传来一声带着恼怒的声音把打断我们的谈话:“谁?”一个男的脑袋从门框探出来。她说:正吵架呢,我迟点再给你电话。”我心里一沉,马上意识到什么,楞了一下:“那我走了”然转身逃离。后来她告诉我那是她室友的朋友,那会正跟她室友在吵架。

    那天晚上零时过了,手机忽然催魂般响了。正纳闷谁在那么深夜来电话。一看,是她。原来她和从广州过来为她庆祝生日的叔叔吵架了,又忘了带家里的钥匙,正一个人赌气从南山那边打车无目的的转悠,电话还是借“的士大哥”的打的。我说:“你过来吧,我到宝安广场接你。”站在凌晨的宝安广场,风吹来感觉挺凉的,笋岗路往来的车流已经频临干涸了,夜开始静下来。我焦灼地看着表,她并没有准时应约而至。忍不住担心,于是不断地拨那位“的哥”的电话,老是忙音。她又走错地方了,当我奔过去找她的时候,看到她在风中瑟缩着身子。走的时候连外套也没拿,冻得嘴唇都有点发紫了。回到宿舍,她说起来当时情景,愤愤然。其实也难说谁的对与错。她就是那样,烈马一匹,随心所欲。人与人之间的事,说不清道不明,总觉得人需要沟通的,需要真诚的沟通,但在现实中这往往不可为。那一夜,那一夜,谈及脾性的时候,她说到亲身经历的与邻家宠物狗的趣事,我听了不禁吃吃地笑起来。“再笑,信不信我咬你啊!”她佯作生气状说,我笑着:“有本事,你咬啊。”意料之外的是她竟然抓起我的左手,一口咬住我的食指,一个劲地咬着,那一刻,痛彻心扉。但我并不没有甩手,虽痛得我眼泪在打转。当对一个人的感觉深入骨子里的时候,你会不在乎所有痛苦,哪怕是痛入骨髓。当她松口的时候,我那食指印着已成紫黑色的深深的牙印,被咬的肌肉因为血液的停滞而成了深紫色,她看得怯怯的,而我只是笑笑地看着她。她问我为什么不喊疼,我还是笑笑。也许有的话说了,这时候的她不一定能懂,即使懂了也不定能接受。

    夜深的时候,她说很冷,卷着被子还觉得冷。第二天她发烧了,头痛得厉害,探探她的额头,很烫。于是就用捂着被子卷着她,让她出一身汗就可以退烧。每一次感冒的时候,自己都是这样退热的,比上医院管用。她很倔,倔起来很偏执,坚决的不听劝,要是她懂得照顾自己还好,可偏偏又象个小孩子一样,起居饮食的基本常识都很多不懂,这是最让人担心的。好不容易哄她吃了退烧药,却再也无法劝她吃东西,任凭怎么劝,道理说尽了反复还是那句“不想吃”天哪!真拿她没有办法。不久就应我了说的话,空腹吃药伤胃,肚子开始不舒服。劝她吃点东西,还是不吃,颇有把革命进行到底的架势。第二天送她走的时候,她那疲惫的倦容依然还印在脑海里。

    那天一走,就象突然晨露在阳光中消失了一样。好久没见她了,她应该还好吧。

    屋子那一面雪白的墙上挂着她从云南带回来的布画,那一束素色的干花依然斜倚在那一盏卷筒式的台灯里,她说过要带一个花瓶过来的,说了很久了,花还是那样无依地倚着,也曾想去买个花瓶,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就随它吧。也许这些她早已经忘了,连同那一段日子。

    不知道是什么带走了那一份曾经拥有的感觉,终于还是觉得要真心地对待一个人并不容易。茫茫四海人无数,找到眼前一亮的感觉太难,好不容易感觉来了,结果却又总是天意弄人。不禁又想起来“缘”什么是缘?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识存在罢了。

    也曾想了解,她究竟是怎样看待这一段路,后来想想,她怎样想都没有任何意义,往事成歌,何必再寻唱歌的人,罢。也许只是自己的一种错觉,可能在她的生活,总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在不断穿梭,这也不过只是一首插曲而已。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都有成千上万类似的故事在上演着,不同的只是这个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罢了,只是自己为此心动了而已,可还是止不住心痛啊。相遇,只是一种偶然,还是她说得好,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的平行的,那一段距离永远存在。

    但如果能够再次选择,我仍然无悔于这样的偶然。

    在我看来,生命就在于经历与体验。这也是一种经历,一种体验,而且是,刻骨铭心的。

    想停笔的时候,无由地又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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