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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曾经,你轻轻地来了,在我的心里;如今,你匆匆地去了,从我的心里。匆匆的脚步,匆匆的来去,匆匆的对视,在擦肩的那一刻,没有道别的远离,象一首插曲响起,在前行的路上不知该对你说些什么,也许真的不想再说些什么了,但只要说了,我就会用心去说,因为我不会也不想撤谎,尤其是对你;对我你可以保持沉默,但只要你对我说了,我希望就是真的,因为我,不想被骗,尤其是,被你。

    又是一个慵懒周末,长鸣的闹钟把我另一个世界拖了出来。向阳的窗户已向我昭示着新一天早已到来,隔着窗帘依然感觉到秋日朝阳的热烈,挣开沉重的眼皮,惺忪的双目一片茫然,就如近期的心境。

    我正纳闷这个周末的闹钟为何那么早就唱起来了,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洗把脸后才想起今天有事。我的记忆力一直不好,但对一些想记的事却是想忘也忘不了,我常自诩这是选择性失忆。今天是她的生日,其实对此,自从我遇到她以来就一直未曾忘记过。生日在我看来,并不算什么特别的日子,我从来未曾记起过父母的生日(说起来挺愧疚的,也许对父母表达情感有着另外的一种方式吧),甚至我经常连自己的生日也总是在过了以后才募然想起。

    但对于今天,我确实是记住了,甚至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为了害怕误事,我甚至还在昨晚特地调校好的闹钟。对于女孩的心思,我是最没有信心的。在我的身边,有着很多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描述的阿泰式的男生,虽然对这种人我不屑,但有时在不得已的环境下听他们吹嘘着泡m术的时候,也不得不对他们那厚如城墙拐角处的脸皮、无孔不入的钻劲以及百折不挠的韧劲所折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支撑着自己活着的精神动力,只是有一些方式我们无法认同罢了。世界是多元化的,同样人也是多样化的,正因为有了多样化的人群才有了五彩的世界。

    在这个日子一天一天临近的时候,就想着如何问候一声。其实并不在于以什么方式,只是想在一个与往常不同的日子里用心说一声问候,在心与心之间牵一根线。

    走出门,就这样漫无目的走在街头小巷上。城市的早晨还是挺清新的,看来以前没日没夜的日子是错过了很多晨趣了。不知是潜意识的引领,还是无意识的巧合,竟然走到了一处花市。不如就送束花吧,对这种方式虽然一直觉得腻俗,但转念觉得并不在于方式,而在于寓于方式中的寄意。驻足花前,对着那一簇簇炫目的鲜花,我竟然有点不知所措,此刻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原来自己对送花真的是彻头彻尾的白痴。热情的女店主迎上来问我要点什么?我茫然地说不知道。听到这店主却比我更茫然,也许她从来也未曾见过这样的顾客吧。呆了好半天,我才说想买束花。于是店主就问是不是送给女朋友?我募然一楞,怎么一问就跟女朋友牵连上了呢,毫无疑问到这来买花的都是送给心上人的居多。看来世风日下倒也不是危言耸听。是啊,送给什么人呀,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去下定义。

    “就当是吧。”

    “肯定还在追人家吧”

    “是吗?我也不知道。”

    “那就送红玫瑰吧,那可是爱的代言物”

    “太俗,没意思”

    “啊,人家追女孩都送红玫瑰,女孩都喜欢,没几个女孩能招架住爱情之花的攻势。”

    “她不是一般的女孩,挺有品味的, 我想她不会喜欢”

    “你还是蛮了解她的嘛”

    “谈不上,只是感觉而已”

    “那你想要些什么?”

    “帮我配一束白玫瑰吧”

    我突然想起了那天在qq里,她曾经提过办公室换花了,是洁白的玫瑰花,那天因此有了一份清新的心情。我在立刻意识中锁定了白玫瑰,其实也是因为我自己挺喜欢那清一色的洁白。

    “这束花太素色了,用红色的色纸包装吧,这样很显得好看一些?”

    “不,用淡紫色!”

    “这样不好看,色调太素了”

    “要的就是这种感觉:简单而朴素”

    “你这人还真有意思”

    接过那一束素花,心里惶惶然,女店主看着我的窘样说:“你这小伙子还真老实得很,在她面前可不要这样。”我昏!老实?我看还是老土居多吧!管它呢,反正咱也就是农民一个,今个也算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头一回。也就豁出去了!

    走在东门南路上,第一次感觉到行人对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不容易呐,竟是人生头一遭!可恨的是我竟然没有一点飘然的感觉,却好象背后有着千支芒刺一样,扎得心好慌。横穿过东门南路,心里更是没底。现在我才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大男孩捧着一大束花在大街上奔走,原来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

    走到那一栋大厦边上,差点找不着北,这是怎么啦?差点都不认得自己了,以前可从来没有这么糊涂过呀。当电梯在不断上升时,我感觉自己的心跳也在随着不断地的加快,都快跳出心房了。真想不到二十多之后还会有样的遭遇。“呯”一声,电梯在显示屏定格于“8”字时静止了,心跳也仿佛在那一停止似的。募然之间,陡然在心内升起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豪情。走下电梯往左拐,她那公司的名字赫然跃入眼帘。记不起谁曾经说过:最艰难的是在等待的那一个过程,到真正面对的一刻却是出奇的平静,此刻的我恰恰印证了这一点。在敲门的那一刻,心如止水。

    当迈进门槛的一刻,抬眼一看,突然感觉有至少有十几双眼睛聚焦在身上,宛若在毫无准备之下给一下子推上了舞台。心里泛起一丝惶然后很快就归复平静。阿q的理论在这一刻感化着我: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谁也不碍着谁。找到这么一个藉口,心里安定多了。一经询问,才知道她端坐在那一个角落里,埋着头。其实我明白她早就知道我来了。埋着头的她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告诉我,她对此并不欢迎。她出奇的冷淡让我始料不及,在众目瞒暌睽之下,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尴尬。虽然的来时的路上就没有抱着太大的期望,因为我很清楚她可能选择的回应方向,只是没有想到会到这种程度罢了。但对于认定的事,我总会尽最大的努力,在未确认完全不可能之前,我是不会放弃的。“闪”的念头在脑海中一掠而过。真诚换来冷遇是已有预感的,但却是不是所希望的,一时之间还真有点不知所措。顷刻之间,百感交集,有委屈、有无奈、有悲伤、有沮丧,甚至还有一丝屈辱。就如跳进了一个添油加醋下糖掺酒的大染缸里,有一种无法言传的感受在心里涌动。

    迟疑了一下,极力恢复了初时的平静。我默然走向她,在那狭小的空间里迈着步子。相对时,她蹦出一句:“可不可以不要啊。”此刻的我已没有一丝的惊讶,也许是所谓的“曾经沧海”吧,只是淡淡地吐了一句:“随便你。”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但突然觉得一切都将显得苍白与无力。接过花的时候,没想到她还说了一句谢谢,脸上泛起一抹纯然的笑容。在这一刻,我相信那一脸的灿然是真实的,她本来就是一个不加矫饰的人,喜与怒就挂在脸上。也许这正是我最欣赏的吧。显然那一抹笑意不是冲我,而是对着那束纯然的洁白。还好,她还喜欢。能给她带来一丝的快乐,至少也不算白走一遭了,虽然有着很多不尽己意的意外,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如果我强说重要的美丽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我肯定是刚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其实我们的每一份努力盼的不是一个如愿的结果?!也许哪天,我真该真正学会如何去享受过程,那时也许真的可以很洒脱地远离痛苦。

    无心逗留,那也不是一个应该逗留的地方。漠然地说了声:“走了”我就转身而去。双眼的余光告诉我,她步随而来,也许是出于礼貌与尊重,她送我出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为方式,但女孩子的思维总是让人找不着根由,对女孩不能运用逻辑,因为根本无逻辑可言,在她们的世界只有心情,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感觉,她们并不习惯于理解与宽容,并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

    “你神经病啊”一声高频的调子从身后飘起。

    “我就那样呗”

    “你吃饱了撑着”

    “我就那样,怎么啦”

    “你真无聊”

    “我就那样了,还有吗?”

    我一遍又一遍反复着她常对我说的那一句:“我就那样”其实那时的我已不想再说些什么,只是一种回应,告诉她我在听着。

    “咣当”一声电梯门开了“别再耍疯了,回去吧”我闪身逃离。

    周六中午十二时的深南路上,人并不多,也许这个城市本来就是没日没夜的。一个人独自游魂于深南路上,无绪地走着。脑子里填满了浆糊,就这样走着。走上门诊部那一座天桥,一个肢体缺了好几块的“人”趴在路中,伸出那未曾缺掉的满是土色的手,嘴里叨念着我一句也听不懂的语言,还好,至少我明白他需要什么,缺些什么。我二话没说,掏出五元毕恭毕敬地放到那被圬垢盖住的砵里。与其说是同情,倒不是如说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只是他残缺的是肢体,而我却是心情。

    那一日有风,清凉的秋风!在风中,似乎找回了一些思忆。我是一个不相信缘份的人,觉得人们总是喜欢将一些不可预知的事物归结为缘份,似乎总有阿q式自嘲之嫌,不喜欢道缘的原因可能也是因为总听到这个词常挂在一些无聊人的嘴角,喜欢独行的我对此没有什么好感。有时觉得两个人的相遇是注定的,但这一种注定我们总是不可预知,但总会在未来的一天如期到来,就象同一平面上两根不平行的直线一样,一定会在预定的某一刻相交叠。

    那是一个网友的聚会,一群爱好摄影的“驴子”(户外活动爱好者)聚集在一起交流拍片的体会。刚从西藏回来的我也很偶然地参加了那一次的聚会,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的作品,自己是一个十足的门外汉。本来没想着去的,因为滇藏之行的片子都拍砸了。后来是一位同事再三鼓动下去了。转念想想去看看别人的作品也好,至少还可以交流一下。

    其实到场的也大多是一些菜鸟类的发烧者,水平也未必见得高,大多数是一些到此一游的纪念照居多。我很早就到了,平时就没有拖拉的习惯。聚会其实比较闷。于是就一个人静静的坐着。

    她进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当时眼前一亮,一种从来没有过却又一直在追寻的感觉陡然泛起,白衣配着黑长裙,很特别。想不到这种聚会还会有这种女孩出现,当时觉得很诧异。当时就有一种期待认识她的冲动。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讨女孩喜欢的人,这一点我绝对有自知之明,那张厚不起来的脸皮和那抛不掉的自尊注定了自己要长期与孤独对话。好象也是因为看片子吧,不知怎样一帮人就凑到一起,她也在。只记得她一个劲地嚷着要去走出深圳,要再不走这个城市她就会疯掉。也许是有点夸张吧,但可能看得出来,她确实很想换一个环境,呼吸另一种空气。不知谁看了我在西藏拍的片子在问,那是什么地方?我淡然说那是西藏。旁边的她就嚷着问我什么时候去的西藏。我说刚回来,没想到想她竟很气愤地说为什么不带她去。我一楞,还有这样的道理?我就说:“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要去?”我不加思索地就顺着她的强盗逻辑脱口而出,一出口我就觉得很荒唐,想不通自己竟然也会说出那么不合乎逻辑的话来。之后,她说想过几天去云南。

    “你有假期吗?”我就问她。

    “没有”

    “那你怎么去呀?”

    “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不干了呗。”

    “啊”、

    我当时一个激灵,天哪,还有这种人?为了出去走走竟然把工作都辞掉!嘿,新鲜事。当时我还以为她是闹着玩的。但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真是那么想到,也一定会那么做。其实我特佩服特羡慕她,就那个自由的劲就让我望尘莫及。就这样知道了各自的存在。那一晚,彼此都留下来电话和qq号码。有了这一条线索,便有了以后的二次接触。

    以后就常在qq上相遇。第二天她说要初定要走云南了。我当时还是不信。心想这只是一个黄毛丫头说着玩罢了。当时还一个劲地劝她不要那么冲动,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后来她似乎是采纳了我的建议,在辞职之前先考虑请假,实在不行再考虑辞职。出乎她意料的是老板竟然爽快地准假了。在认识她不到三天,她就奔云南去了,与一个几乎素不相识的男孩结伴而行。更让人不可置信的是,她只背一个仅能放几件小衣服的小背包就出门了。这知道这对于一个常背着五六十升大包出远门的“驴子”而言,这简直是疯掉了。在出行的前一天,我一个劲地劝她带上一件外套,但最终她没听进去。

    没多久,就接到她从云南打来的电话,大声诉苦说就快冻坏了。对此是意料之中,在深秋的云南怎能跟深圳相比,我还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随心所欲的女孩。出门的时候我就一个劲劝她,出远门不象在家,凡事有备无患,她倒潇洒:“大不了到时再买呗。”给我电话那时,她正在丽江的李宁专卖店里挑衣服,正准备着第二天去玉龙雪山。在后来的时日里,她不断地向我诉说着她的壮举,一路走,一路扔脏衣服,我又算是开了一次眼界。对于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她其实是一个懒到骨子里去的人。

    后来又听她说到同行的男孩很没劲,一个大老爷们却象个小媳妇一样粘粘糊糊的,小气又无趣。对于自助游,我是深有体会,西藏之行我就没少受气。当时就劝她要有容人之心,其实这是心里话,自助出游没有宽容和大度是很难继续走下的。不过,要她一个女孩去宽容别人也是挺不易的,平时都是被别人迁就惯了,一时间要去宽容别人,那种滋味确实不容易接受。就当是一种体验和经历吧,其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随心所欲的事,要得到就必须有付出,虽然在两者之间未必可以平衡。云南最后的两天,她最终还是一个人上路了,奔向了大理,想去感受一下八龙八部中描绘的大理。

    她在云南的那一个星期,一直以手机与她互通着短信。在那一串串的信息中,她逐渐由影子变为一个清晰的印象。我喜欢她的直率与善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是一个不戴面具活着的人。我喜欢真实与真诚,这是我在生活中唯一从来未曾丢失过的。我尽可能地真实地活着,真诚地面对自己的身边的亲人与朋友,也许是同样渴望对方的真诚相对吧。其实我与她是在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上成长的人,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彼此都是真实的活着,不戴面具,不加矫饰,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善良。善良与真诚一直是我对朋友要求的底线,这一点我一直坚持着,对朋友的付出我不要求有相同的回报,但我会确认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生活中很多事情是无法进行计量的,其实也完全没有必须计量。如果每一件事的都进行要毫厘不差的进行计算,活着也真够累,至少我认为这是得不偿失的。

    我并不相信前身、今生、来世的鬼话,但那天到机场接她的时候,我还真怀疑跟她是不是缘定前世(如果她看到了一定会冲口而出:狗p)。那天假公济私地开着公司那部几乎除了喇叭不响外全身都会唱歌的破车,提前一个多小时就巍颤颤地出发,平生不认路的我在宝安误上机荷高速,差点去了惠州,好在过了高速公路的收费站还有一个调头的缺口。出收费口的时候,那个漂亮的小姐直勾勾看着我瞪大双眼,这是有生以来别人第一次用那种眼光在看着我,要不是有点自知之明的话,我还真以为自己长得帅呆了呢。这一进一出,五大元!这是也许是自公路开始有收费以来最高的标准了:平均1元/米!

    当那部破车在我的驱赶下象疯狗一样奔到机场的时候,将近六时,没多久班机就到达了。站在出口处,我努力地在回忆她是什么模样,竟然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天哪,竟然还有这种事。一会手机就响起来了,她已经下飞机,不过还要等行李,要迟点才能出来。真想不到她去的时候那么轻装,回来竟然还要托运。这就是女孩,嘿嘿,你永远不能以常理而论之。她还特地强调这几天特懒,几天没洗衣服,人脏得连自己都不认得自己了。我一听,mmy,不是吧,这不是雪上加霜吗?那可叫我怎么认人哪?上帝,拜托!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当她一出现在大厅的拐角处的时候,我的目光就锁定了她了的身影。直觉告诉我,就是她。

    与初见无异,只是那件白t恤已成土色,黑长裙换了深蓝色的牛仔裤,依然是那个红色的小背包随意地贴在背上。唯一不同的是手里捧了一大束花和提着一个大纸箱,毫无疑问这是她在云南狂购后的战利品。

    “嘿,还是个人样嘛,也没缺什么呀。”

    “什么呀,都快脏得不行了,你看我这手,黑不溜秋的。”

    我看着她的手臂,确实挺黑的,不知高原的强辐射所致,还是真的脏得厉害。

    “这是给你的”她递给我那一束干花。好一束淡雅,要不是捧在面前,还真不相信那简单白与紫能搭配出如此和谐的色调。其实物如其人,我相信这一点,从一个人选择可以看到其品味。

    这时,我才想起别在裤兜里的那一朵玫瑰。

    “隆重的鲜花接送”

    “那么小气,哼。”她故意嘟起了小嘴。

    “有就算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来时本来想捧一大束鲜花在机场等候的,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一念头,只是觉得那样显得太过于轻浮了。接过她手里的大纸箱,与她共同走出了候机厅的大门。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善于与女孩交流的人,在女孩面前,我常显得很拘谨与局促,但那一天我觉得一切都那么无拘无束,就象是前世就相识的一样。后来她也说那天感觉很奇怪,第二次见面就好象有很久以前就很熟悉了一样。也许在冥冥中真的有些事情是注定的,但我还是执着认为在那是共鸣存在的结果。

    人活着总是有感觉的,没有真正的麻木,除非是精神病患者,不同的是感觉是否成为左右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对我而言,根本上就是藉着感觉在生活,而凭着感觉不可能每次都做出正确的判断,感觉的错位对我而言,是一件很危险也可能是很悲哀的事。

    人认定了一件事的时候,其实也是最危险的时候,这意味着那时的人是瞎的,聋的、白痴的。我想这一点很从受过挫折后醒过来的人都会认同的这一点。

    我基本上是一个不认路的人,这一点在去机场那一场闹剧就是印证。车子一路开,我就一边找路,但开着开着,上帝呀,又找不着北了。正在踌躇的时候,募然发现车子在北环路上疯跑,嘿,在我的手里,再破的车也成了玩命的疯狗。感谢上帝!如果上帝在身边,我肯定请他老人家喝五粮液。

    在她的指引下,车子基本顺利地沿华强路进入她住的小区。一路上,她一点也不累,虽然嘴上嚷着累昏,但我发觉她的思维却比陈景润证明一加一等二的时候还清晰,说话无异于机关枪喷射。从云南讲到西安,从西安说到深圳,从网友谈到同事,从同事论及自己。从机场回来的近一个小时里,印象中她的嘴巴没有停过,但那时我觉得很动听。和周围的兄弟说到男女独处的时候最怕就是存在交谈的真空,那一种尴尬比上吊还痛苦。跟她在一起,我是压根就想都没想到这回事。我庆幸自己竟然逃过一次痛苦的上吊体验。

    下了车,她就说这小区贼破,在她看来,只要不顺眼的东西,一切都是破的,飞机晚点的时候,她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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